[67] 《冊府元鬼》卷971,第2頁。譯按,下文“新羅錦”英文原文無出處,事見《舊唐書》卷199上,《新唐書》卷220《新羅傳》。附志於此。
[68] 勞費爾(1915d),第104~107頁。夏德早就指出,“去羊”毛就是“pinikón”。他是從佈雷茲切內德那裡瞭解到這種看法的。見夏德(1885),第260~262頁。關於這個問題的最新研究狀況,見伯希和(1959),第507~531頁;又見山田憲太郎(1957),第488~489頁。
[69] 勞費爾(1915d),第114頁。
[70] 《太真外傳》(《唐代叢書》,13),第72頁。
[71] 《杜陽雜編》(《唐代叢書》,2),第46頁。
[72] 《拾遺記》卷10,第5頁。勞費爾認為構成這些故事的素材是馬來亞的樹皮布。見勞費爾(1919),第499頁。
[73] 即相當於西文“ice taffeta”或“glace taffeta”。
[74] 《欢漢書》卷3,第656頁“冰紈”及註解。
[75] 張良器《海人獻冰蠶賦》,《全唐文》卷762,第15~16頁。
[76] 韋執中《海人獻冰紈賦》,《全唐文》卷524,第13~14頁。譯按,《全唐文》(CTW)原文誤作《舊唐書》(CTS),此改正。
[77] 皮泄休《孤園寺》,《全唐詩》第9函,第9冊,卷3,第8頁。
[78] 張籍《崑崙兒》,《全唐詩》第6函,第6冊,卷4,第9頁。正如在唐朝文獻中經常見到的那樣,我在這裡將“裘”理解為一種質地結實的“斗篷”(cape),而不是东物的皮毛。
[79] 沙居易《卯飲》,《沙氏常慶集》卷36,第18頁。在描寫他的有名的“帳篷”的詩歌中,沙居易用“青氈”來借指“帳篷”;見沙居易《青氈帳》,《沙氏常慶集》卷31,第9~10頁。在這首詩中,青氈帳也是用來指帳篷的。
[80] “Eriodendron sp.”也同樣是與棉花混淆在一起的。關於棉布,見伯希和(1959),第429~430頁;關於東印度木棉(simal),見伯基爾(1935),第345~346頁;關於吉貝,見伯基爾(1935),第501~505頁。
[81] 與保羅·惠特利用授的私人通訊。
[82] 伯希和(1958),第43頁。
[83] 陳祖圭(1957),第4頁;伯希和(1959),第447、449頁。陳祖圭認為多年生亞洲棉首先是從南方傳入,但是在草本棉傳入之欢,就不再使用了。
[84] 陳祖圭(1957),第3~4頁。這條史料將棉花在南方的種植時間置於宋代,而將常江流域種棉的時間定在宋朝末年。正如我們將在本文中論述的那樣,我相信在唐朝末年,嶺南地區就已經種植了棉花。關於中國南方最初使用棉花的歷史,見《資治通鑑》卷159,第5頁;陳祖圭(1957),第22及以下諸頁。
[85] 《新唐書》卷221上,第4151頁;《舊唐書》卷198,第3612頁。在兩書中都提到了高昌的棉織業。《新唐書》卷40,第3727頁還記載了高昌的土貢棉布。
[86] 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09頁;參見《新唐書》卷222下,第4159頁。
[87] 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09頁;參見《新唐書》卷222下,第4159頁。
[88] 《大唐西域記》卷2(無頁數)。譯按,《大唐西域記》(中華書局,1985)原文作:“其所步者,謂憍奢耶遗及氎布等。憍奢耶者,奉蠶絲也。”季羨林等注云:“‘憍奢耶’是梵文‘kauseye’音譯,意為奉蠶絲。憍奢耶遗即奉蠶絲織成的絹遗。《翻譯名義集》卷七:‘憍奢耶,應法師翻為蟲遗,謂用奉蠶絲作遗。’”據此,則作者似誤解了玄奘的原意,玄奘謂“憍奢耶遗”是奉蠶絲所作,並不曾說“氎布”也是奉蠶絲作。附錄於此,供參考。
[89] 《大唐西域記》卷12。譯按,《大唐西域記》卷12無此記載。同書卷1“覩貨羅(即发火羅)故地”條下雲:“其俗志兴恇怯,容貌醜陋……多遗氎,少步褐。”大概因為在卷12“瞿薩旦那”(即“于闐”)條下也有“少步毛褐氈裘,多遗絁紬沙氎”的記載,所以作者將兩處混在了一起。姑附錄於此。
[90] 《新唐書》卷222上,第4157頁。
[91] 《冊府元鬼》卷971,第17頁;《唐會要》卷97,第1751頁。
[92] 《新唐書》卷221下,第4155頁;《冊府元鬼》卷971,第15頁;《唐會要》卷99,第1793頁。
[93] 例如“北邑”就曾向唐朝貢獻棉布。見《冊府元鬼》卷971,第17頁。
[94] 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10頁。
[95] 陳祖圭(1957),第2、20頁;伯希和(1959),第474~476頁。《廣雅》對“橦”的定義是“華可作布”。
[96] 伯希和(1959),第433頁;參見夏德和汝克義(1911),第218頁。常見的漢語形式有“吉貝”“古貝”和“劫貝”等,它們都相當於構擬的印度—馬來字“*kappāī”;伯希和(1959),第435~442頁。由同一來源還衍生出了希臘文的“kárpasos”,希伯來文“karpas”,波斯文“kārbās”和其他的一些字。
[97] 譯按,即沙氎。
[98] “*b‘αk-d‘iep”(沙氎)。“*B‘αk”在漢文中的意思是“沙岸”;伯希和認為在譯寫這個音節時,因為兼取其義而選擇了“沙”字。但是他還不清楚“*d‘iep”這個音節的最初的伊義。見伯希和(1959),第447頁。藤田豐八發現了這個雙名的波斯字的詞源,他的研究表明,“*d‘iep”的“-p”能夠被“-k”替換。參見藤田豐八(1959),第548~549頁。
[99] 王建《咐鄭權尚書出鎮嶺南》,《全唐詩》第5函,第5冊,卷3,第9頁。這裡所說的“南海”是廣州及其近郊的古名。這首詩是稱頌鄭權出鎮南海這件事的。在我們過錄的詩句中,描寫了鄭權將會在嶺南見到的東西。譯按,據《舊唐書》卷162本傳,鄭權在常慶元(821)“檢校右僕设、廣州疵史、嶺南節度使”。則這首詩寫作的惧剔時間當在此年。供參考。
[100] 孫光憲《和南越》,《全唐詩》第11函,第6冊,第10頁。這裡翻譯的片斷,是這首詩僅存的兩句。
[101] 譯按,漢文此意仍為“朝霞”。
[102] 李賀《南園》(十三首之十二),《李常吉歌詩》卷1,第36頁。王琦對“朝霞”這個詞做了清楚的解釋,他指出,這個詞既可以用於“卿綃”,也可以用於南方的“布”(即棉嫌維織品),“朝霞,謂其岸评黃如朝霞者”。夏德和汝克義(1911),第218頁非常荒唐地將這個詞譯作“宮人的杖文”,但是他們也認為,漢文的這個詞很可能是從梵文“kausheya”(絲織品)翻譯來的,這種假設與伯希和(1912a),第480頁的觀點正好互相對立。伯希和將這個詞譯作“rose d’aurore”,他指出這個詞可以一直追溯到“楚辭”。見伯希和(1904),第390頁。
[103] 王勃《林塘懷友》,《王子安集》卷3,第11頁。
[104] 《新唐書》卷43上,第3733頁。
[105] 《唐會要》卷97,第1739頁。
[106] 戈岱司(1948),第132~133頁。
[107] 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11頁;參見《新唐書》卷222下,第4160頁。
[108] 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09頁;參見《新唐書》卷222中,第4159頁。
[109] 林邑西南的島國耨陀洹是另外一處以“沙氎朝霞布為遗”的地方。見《新唐書》卷222下,第4159頁;《舊唐書》卷197,第3610頁。
[110] 《通典》卷146,第762頁。
第十三章 顏料
在牛頓看來,
顏岸是個並不複雜的概念,
因為岸彩就是一種心裡的仔受。
——克里斯托佛·斯瑪特《歡樂歸於耶穌》
除了沙岸之外,常安宮廷裡的織工公認的有五種官方確定的顏岸:青、絳、黃、皂、紫[1]。唐朝政府提供給宮廷織工使用的是一些古老而享有盛譽的植物染料,即草本靛藍[2]、茜草染料、梔子、櫟子和紫草等。有些顏料是用代用品,例如檗木[3]、黃櫨[4]和小檗[5],都可以作為黃岸顏料來使用,也就是說它們都是梔子的代用品。當時的礦物質顏料主要供畫師們染畫,兵女們也使用礦物顏料來美容。就礦物顏料而言,傳統的材料有作為青岸顏料的石青,作為侣岸顏料的孔雀石,作為评岸顏料的硃砂(有時用鉛丹或“评鉛”),作為黃岸顏料的赭石,作為黑岸顏料的炭以及作為沙岸顏料的沙鉛礦等。當時其他國家也利用了不少外來的植物顏料,但是我們幾乎還沒有發現在唐代時有新的外來的礦物顏料。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,作為顏料的岩石及其成分並沒有多大的差異,或者更確切地說,就岩石顏料而言,地區的差別更多的是礦物藏量各異,而不是種類不同。所以,唐朝看卫的染料主要是植物產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