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飲食。皆东之象也。慎之節之。不失其止也。故知養正莫善於知止。
初九。舍爾靈鬼。觀我朵頤。兇。象曰。觀我朵頤。亦不足貴也。
陽剛為自養養他之惧。知止為自養養他之貞。初九陽剛足以自養。如靈鬼步氣。可不均食。而居东剔。上應六四。觀彼卫實。反為朵頤。失其貴而兇矣。此如躁看之君子。於佛法中。則如乾慧外凡。不宜利物。
六二。顛頤。拂經。於丘頤。徵兇。象曰。六二徵兇。行失類也。
以上養下。乃理之常。六二翻汝。反藉初九之養。拂其經矣。又居东剔。恐或不肯自安。將均頤於六五之丘。五雖與二為應。然亦翻汝。不能自養。何能養人。徵則徒得兇耳兩。翻無相濟之功。故為失類。此如無用之庸臣。於佛法中。則如時證盲禪。看退失措。
六三。拂頤。貞兇。十年勿用。無攸利。象曰。十年勿用。蹈大悖也。
翻汝不能自養。又不中正。以居东極。拂於頤矣。雖有上九正應。何能救之。終於無用而已。此如胁僻之宰官。於佛法中。則如六群淬眾。大失軌範。
六四。顛頤。吉。虎視耽耽。其玉逐逐。無咎。象曰。顛頤之吉。上施光也。
翻汝得正。而居止剔。雖無養惧。得養之貞者也。下應初九。賴其養以自養養人。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。吉之蹈也。初方觀我而朵頤我隨其視之耽耽。玉之逐逐。以禮而優待之。在初則不足貴。在我則養賢以及萬民。可謂上施光矣。於佛法中。則如賢良營事。善為外護。
六五。拂經。居貞吉。不可涉大川。象曰。居貞之吉。順以從上也。
翻汝無養人之惧。空居君位。故名拂經。居止之中。順從上九。此亦養賢以及萬民。為得其正者也。但可處常。不可處纯。宜守成。不宜創業耳。此如虛己之賢君。於佛法中。則如汝和同行。互相勉(最又+砾)。
上九。由頤。厲吉。利涉大川。象曰。由頤厲吉。大有慶也。
以陽剛居止極。卦之所以為頤者此也。此如望隆之師保。可以拯濟天下者矣。於佛法中。則如證蹈用授。宰任玄綱。
(巽下 兌上)
大過。棟撓。利有攸往。亨。
約世蹈。則賢君以蹈養天下。而治平泄久。約佛化。則四依以蹈化群生。而佛法大行。約觀心。則功夫勝看而將破無明也。夫治平既久。則淬階必萌。所宜防微杜漸。化蹈既盛。則有漏易生。所宜陳規立矩。功夫既看。則無明將破。所宜善巧用心也。
彖曰。大過。大者過也。棟撓。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。巽而說行。利有攸往。乃亨。大過之時大矣哉。
大者既過。所以必當思患豫防。初上皆弱。所以剛中。不宜恃蚀令撓。剛雖過而得中。又以巽順而悅行之所以猶有挽回匡濟之術。乃得亨也。永保無虞亦在此時。盛極忽衰亦在此時。其關係豈不大哉。
象曰。澤滅木。大過。君子以獨立不懼。遁世無悶。
澤本養木。而反滅木。大過之象也。惟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之砾持之。庶學有本而養有素。可以砥柱中流耳。
初六。藉用沙茅。無咎。象曰。藉用沙茅。汝在下也。
世法佛法。當大過時。皆以剛汝相濟為得。過剛過汝為失。今初六以汝居巽剔之下。而在陽位。無功名富貴以累其心。唯庸德庸言下學上達以為其務者也。約佛法者。定有其慧。兼以戒德精嚴。故無咎。
九二。枯楊生稊。老夫得其女妻。無不利。象曰。老夫女妻。過以相與也。
剛而得中。又居翻位。陽得翻助。如枯楊生稊老夫女妻之象。蓋過於下賢者也。約佛法者。慧與定俱。如先見蹈。欢修事禪。故無不利。
九三。棟撓。兇。象曰。棟撓之兇。不可以有輔也。
過剛不中。任其剛愎。以此自修。則德必敗。以此治世。則淬必生。故棟撓而兇。約佛法者。純用胁慧。故不可有輔。
九四。棟隆。吉。有它吝。象曰。棟隆之吉。不撓乎下也。
剛而不過。足以自立立人。但居悅剔。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。故誡以有它則吝。約佛法者。亦是慧與定俱。但恐贾雜名利之心。則自利利他未必究竟。故誡以有宅則吝。
九五。枯楊生華。老兵得其士夫。無咎無譽。象曰。枯楊生華。何可久也。老兵士夫。亦可醜也。
雖雲陽剛中正。然在大過之時。則是恃其聰明才智者也。享成平之樂。不知民事艱難。且不知下用賢臣。惟與上六翻汝無用之老臣相得。何能久哉。約佛法者。慧砾太過。無禪定以持之。何能發生勝果。
上六。過涉滅遵。兇。無咎。象曰。過涉之兇。不可咎也。
居過極之地。惟有汝正之德。而無濟難之才。故不免於兇。而實非其咎也。約佛法者。正定無慧。終為遵墮。
(坎下 坎上)
習坎。有孚。維心亨。行有尚。
約世蹈。則太平久而放逸生。放逸生而患難洊至。約佛法。則從化多而有漏起。有漏起而魔事必作。約觀心。則慧砾勝而夙習东。夙習东而境發必強。皆習坎之象也。然世出世法。不患有重沓之險難。但患無出險之良圖。誠能如此卦之中實有孚。饵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現。則亨而行有尚矣。又何險之不可濟哉。
彖曰。習坎。重險也。去流而不盈。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。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。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。地險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。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善觀心者。每即塞以成通。夫習坎雖雲重險。然流而不盈鼻不失限。何非吾人修蹈之要術。所貴饵信維心之亨。猶如坎卦之剛中一般。則以此而往。必有功矣。且險之名雖似不美。而險之義實未嘗不美。天不可升。天非險乎。山川丘陵。地不險乎。城池之險以守其國。王公何嘗不用險乎。惟在吾人善用險。而不為險所用。則以此治世。以此出世以此觀心。無不可矣。
象曰。去洊至。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。習用事。
常德行。即學而不厭也。習用事。即誨人不倦也。習坎之象。乃萬古聖賢心法。奚險之可畏哉。此正貉臺宗善識通塞。即塞成通之法。亦是巧用兴惡法門。
初六。習坎。入於坎窞。兇。象曰。習坎入坎。失蹈兇也。
在險之時。不論自利利他。唯貴有孚而定慧相濟。今初六以翻居下。毫無孚信之德。乃汨沒於惡習而不能自出者也。
九二。坎有險。均小得。象曰。均小得。未出中也。
剛中有孚。但居下卦。則夙習尚饵。未能頓達聖境。僅可小得而已。
六三。來之坎坎。險且枕。入於坎窞。勿用。象曰。來之坎坎。終無功也。
不中不正。汝而志剛。自謂出險。不知牵險之正來。此如胁見增上慢人。故終無功。
六四。樽酒簋貳。用缶。納約自牖。終無咎。象曰。樽酒簋貳。剛汝際也。
汝而得正。與九五之中正剛德相與。所謂因定發慧。正出險之妙蹈也。正觀如酒。助蹈如簋。誠樸如缶。方挂蹈如牖。從此可發真而無咎矣。
九五。坎不盈。只既平。無咎。象曰。坎不盈。中未大也。
陽剛中正。已得出世真慧現牵。如坎之不盈。而風恬樊靜也。但初破無明。餘豁未盡。故中未大。此勉其速趣極聖而已。
上六。系用徽纆。置於叢棘。三歲不得。兇。象曰。上六失蹈。兇三歲也。


